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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約翰福音十五9-12

12
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

世界上沒有多少人能經歷一種完全滿足的快樂,人所追求的快樂,大多是感官上一剎那的快樂,很快就會消失,而且會再度陷入苦悶之中,所以人又要製造另一次更大的感官刺激,使自己得回那快樂的感覺,可是他又會再次陷入更大的苦悶中,因為那快樂源頭是錯的。

耶穌指出快樂的源頭就是愛,經歷愛的人是最快樂的,祂並且提出了一個途徑,就是要常在祂的愛裡,人若每天都在主的愛中,他就會得到最滿足的快樂,而且是永遠而不是短暫的。可是,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如何常在神的愛裡?

關鍵就是遵行主的命令——信徒要彼此相愛。要享受耶穌的愛,就要在日常生活中,與弟兄姊妹一同具體實踐愛的追求,這樣耶穌的喜樂就會永存在我們心裡,不會失去。


 


只有經歷愛的人,才能得到快樂,


只有在基督裏實踐彼此相愛的人,才能得到滿足的喜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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